关于网约车

标题: 关于网约车
来信时间: 2017-12-24 来信人:
来信内容: 我们住在新区,最近听说因为出租车投诉,运管对网约车加大了管理力度,现在很难再打到快车了。我对滴滴快车相关规定不太了解,但是去过北京,大连,海口网约车都很多很方便。如果滴滴快车确实不合规定,能不能麻烦运管拿出管理网约车的态度管理管理出租车。就从一个用户角度来说,网约车不仅方便而且便宜,最重要的是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出现过一次网约车乱收费,一个客服电话马上就把多收的钱退回来了!出租车我就不想说什么了!态度蛮横,乱加价,调表乱收费,拒载!我是一次次的遇到!投诉过两次一点回复都没有!这就是现状!麻烦相关单位可不可以从我们市民的利益方面稍微多考虑考虑,一味地抓快车的同时,能不能管理管理出租车,如果出租车服务可以跟的上,也没有谁说必须打网约车吧!
答复: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和驾驶员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后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截止目前我市未有任何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资质。所有私家车利用滴滴打车等网络平台注册,在我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都属于非法营运行为。私车驾驶员未通过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也未纳入诚信考核监管系统,不具备从事出租客运服务的资质。在道路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问题,乘客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鉴于此,市运管所联合交警部门开展非法运营网约车专项治理行动。市运管所在接到乘客投诉出租汽车违规案件都会在条例法规规定的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根据《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受理投诉案件后,处理结果无需反馈投诉人。有投诉人提出反馈要求的除外。市长信箱留言人姚龙平,于2017年10月11日来电投诉蒙HY8640的出租车,投诉内容为:该乘客由额办小区打车到上上城,计价器显示15元,该乘客认为计价器有问题,收费过高。出租车驾驶员回答,过两天调价,你(从老城)来新区计费会更高。投诉人未要求反馈处理结果。经核实该出租车驾驶员正常使用计价器计费,不存在乱收费现象。但运管所还是对该驾驶员给予警告处罚,要求他在运营过程中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使用过激的语言。市长信箱留言人姚龙平投诉记录只此一条。除此之外未投诉过其他出租汽车。
回复时间:
2017-12-24
答复单位: 市交通局